关于下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2008年04月09日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列(试行)〉实施办法》、《2006—2010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意见(陕组发[2007]2号)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200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陕食药监人发[2005]14号)的要求,结合全系统干部工作实际,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现制订200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加强干部的思想先进性建设和综合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目标要求。通过培训,努力使系统各级干部向战略性思维、前瞻性思考、全局性意识、服务性宗旨、学习型干部、科学化监管的目标迈进。通过有针对性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养,切实提高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使干部的综合能力有大幅度提高,以适应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抓好落实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在落实培训计划时,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与局信息培训中心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抓好计划的落实,严格杜绝以会代培、随意增减培训对象数量和培训内容的现象,凡列入局2008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计划的项目(附表一)要按期完成,年终将对各单位培训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培训(附表二)必须按照自愿受训的原则进行,确保2008年度各项培训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三、严格培训计划申报制度
财政拨款的培训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控制在局计划预算范围内;自筹经费项目的培训,局信息培训中心须统筹兼顾,按计划、有步骤的落实好各项培训任务。对计划外临时调整的培训项目,主办单位必须向局人事教育处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时调训项目审批表》(附表三),报经主管培训工作的局领导和主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经费预算在3万元以上的需上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各培训项目结束前,由人事教育处组织受训人员填写《培训质量评估调查表》(附表四),培训工作完成后一星期内,承办单位需填写《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单》(附表五),经局人事教育处确认备案后,方可进行培训经费开支核算。
四、各市(区)局要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要围绕省局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年度培训计划,并报省局人事教育处备案,年度培训工作完成后要及时上报培训工作总结。
附表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财政拨款项目)
附表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自筹经费项目)
附表三:《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时调训项目审批表》
附表四:《培训质量评估调查表》
附表五:《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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