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4月1日更新)
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2008年3月25日更新)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2008年3月21日更新)
已更新流程表
原文:
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
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前 言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促进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2005年12月召开的成都会议精神,决定从
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的精神,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2008年的《实施方案》是在2007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贯彻“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简化流程,力求使实施方案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通过竞价议价谈判使药品虚高价格降至合理价位;通过监管药品交易价格和票据流向,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监督,促进合理用药,使之成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阳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