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LQZG20081004
三、招标内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气相色谱仪1台、多道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极谱仪1台、低温冰箱1台等及其它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招标公告时间:
五、项目截标时间: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梁好翠、周达信、吴继吉、陆晓文、马彪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1134635.00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苏朝和,电话:0777-2366988 传真:0777-2816988
九、说明: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0777-2366988 FAX:0777-2816988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