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黑价格字[2007]83号
各市(地)、县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51号)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制定的药品价格,不区分盐基、酸根和注射用水、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剂(液)类别,均按以通用名制定公布的价格执行。
二、本通知制定的药品价格为GMP价格,非GMP仰价格按GMP的价格下浮30%执行。
三、本通知制定的药品价格中未列的规格,各医疗机构要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中的规定,核定临时零售价格并从2007年5月1 5日起执行,同时报所在市(地)价格主管部门(省属医疗机构报省物价局,垦区医疗机构报省农垦物价局)。各市(地)价格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7年5月3 1日前转报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将另行发文予以制定公布。《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中没有规定的,应报省物价局重新核定零售价格后方可销售。
四、招标采购的药品,政府定价高于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不得上调;政府定价药品低于中标药品零售价的,按政府定价执行。
另《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抗肿瘤、抗微生物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政府定价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黑价格[2007]34号)是对黑价格字[2006]84号、134号、l 87号、232号文件的补充,并没有对这些文件中的任何药品价格予以废止。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黑价格[2007]55号)中,因校对问题,部分药品价格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药品通用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零售价格 |
|
409 |
左旋多巴 |
注射剂 |
50mg:20ml*2 |
盒 |
4.1 |
|
410 |
左旋多巴 |
注射剂 |
50mg:20ml*5 |
盒 |
10 |
|
534 |
氟桂利嗪 |
片剂 |
1Omg*18 |
盒(瓶) |
27.60 |
|
600 |
洛贝林 |
注射剂 |
3mg:1ml*10 |
盒 |
17 |
|
762 |
多塞平 |
片剂 |
1Omg*18 |
盒(瓶) |
14.80 |
|
804 |
胺碘酮 |
注射剂 |
150mg:3ml*6 |
盒 |
123 |
|
1110 |
阿呋唑嗪 |
缓释片 |
10mg*10 |
盒(瓶) |
53.5 |
本通知所列的最高零售价格,自2007年5月1 5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局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751号

